2022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(第二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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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政策咨询电话:0631-6655365

关于2022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第二批)笔试时间的公告

2022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第二批)笔试定于2022年10月1日举行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笔试时间

2022年10月1日9:30-11:30

二、打印准考证时间

2022年9月28日10:00-10月1日10:00,期间考生可登录乳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(http://www.rushan.gov.cn),打印准考证、《2022年乳山市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(第二批)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内含《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》)。

三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

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照《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》执行(详见附件),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,如有政策调整及其他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。

考试相关事宜咨询电话:0631-6655365。

乳山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:0631-6632222。


附件:《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》

乳山市卫生健康局

2022年9月17日


附件

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

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为确保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健康,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,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,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。

一、考前防疫准备

(一)请提前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出行防疫政策。考前主动减少外出、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。为确保顺利参考,建议在威海市的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威。威海市以外的考生按规定提前抵达威海市,以免耽误考试。

(二)认真做好考前7天健康监测。按照《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(第三版)》要求,考生自考前7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,早、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记录,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提交《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。

(三)考前主动报备个人行程。考生应如实报备现居住地、近期旅居史等信息。如报备后行程发生变化的,要及时与乳山市卫生健康局(0631-6655365)联系变更相关信息。

(四)提前申领“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”和“通信大数据行程卡”(可通过微信公众号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、爱山东APP、支付宝“电子健康通行卡”等渠道申领)

(五)考前(以开考时间为准,下同)进行核酸检测,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)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(检测报告原件、复印件或打印“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”显示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截图)须按要求提交给工作人员。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,不得参加考试。鼓励考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。

二、考生管理要求

1.威海市内考生: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方可参加考试。

2.省内其他地市低风险地区考生:须提前3天抵达我市,抵达我市后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(间隔24小时,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),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
3.省外入威返威参加考试的考生: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达后第1天、第3天和第5天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(间隔24小时,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),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。

4.来自中、高风险地区的考生,按要求完成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,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;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,参照中风险区执行。

5.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,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,至少持有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: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;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;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;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。

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、区)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、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“山东疾控”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《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》为准。

6.考前7天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,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7.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,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,体检正常、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、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(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)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。

对属于4、5、6、7情形的考生,应提前向乳山市卫生健康局(0631-6655365)和居住社区报备,在落实好上述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按要求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,未经报备的不得参加考试。

特别提醒:省外低风险地区入威返威人员抵达我市后,须落实5天3检,省内其他地市低风险地区考生抵达我市后,须落实3天2检,否则公共场所码将变为灰码,限制进入学校、敬老院、福利院和乘坐公交车。

8.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,不得参加考试: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;开考前7天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;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;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;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。

三、考试当天有关要求

(一)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(未超过37.3℃),携带准考证、有效居民身份证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、《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》,扫描考点场所码,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,方可参加考试。未携带的不得入场。

(二)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,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,建议至少提前1.5小时到达考点,以免影响考试。考生入场及候考应保持适当距离,避免人员聚集。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。进入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,考试结束后及时离开。

(三)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、手套、纸巾、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,严格做好个人防护,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,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。

(四)考生遵循“两点一线”出行模式,“点对点”往返住所和考点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,尽量选择步行、骑行、私家车前往考点。

(五)考试期间,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《考生健康承诺书》(样式见附件2),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,按要求如实签订。

(六)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等异常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,经卫生或疾控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,应按规定服从“不得参加考试”“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”“就诊”等相关处置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,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如违反相关规定,自愿承担相关责任、接受相应处理。

(二)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、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,隐瞒或谎报旅居史、接触史、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,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(信息),造成不良后果的,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附件1: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.docx

附件2.考生健康承诺书.docx

附件3:乳山市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(截至9月17日)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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